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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这些钱往往都进不去我的口袋,总会有人想法子从我这拿走他们。
不过,也无所谓,够我活下去就行,多少已经没有关系了。
这一天我依旧和往常一样,蹲在街边,身上穿着被抛弃那天穿的破烂衣裳,现在已经脏得不能看了。
我缩在路边的角落里,低着头,只是发呆地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破碗。
说起来这个碗的前主人是昨些日子同我说过几句话的人的宝贝。
我记得他是个男孩子,比我矮,很瘦,眼上的位置有一块同我类似的疤。
他说,那个疤是他在小时候被爹妈用开水烫的。
听到这些的时候,我总会下意识的去摸我脸上的胎记。可那天他告诉我,我眼睛上的那块胎记很好看,是春天里的蝴蝶。
我记得他说的这些话,也是难得开心,毕竟第一次有人这样夸我。
可是最近他不见了,只剩这么个破碗躺在他几天前坐过的地方。听别的人说,他是被家里人接走享福去了。
我愣愣地想,原来我和他是不一样的。
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是一个人,街边同我一起乞讨的孩子看见我脸上的丑陋胎记,都会选择性地离我远远的。
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说过话了。
直到有一天中午,我在垃圾桶边上见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花狗。
它的一条腿被打断了,我把它抱起来的时候,已经昏死过去的它还下意识地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。
我只是觉得它可怜,像我一样,被丢掉了,是没人要的东西。
意外的是,在我的照料下它居然活了下来。半个月后已经能够像样走路了。
我很开心,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“加加”。
我会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来省钱买杯牛奶,我知道它很喜欢这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