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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清晨,叶青云跟着差役,和村里另外五个青壮年一起,踏上了前往边境的路。同行的还有其他村子的征兵,足足有几百人,像一串被绳子拴着的蚂蚱,沿着尘土飞扬的官道往前走。大多数人都是面黄肌瘦、面带恐惧,只有少数几个身强体壮的,眼神里带着几分对 “军功” 的幻想。
走了半个月,终于抵达了边境军营。营地里到处都是帐篷,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,远处能听到士兵训练的呐喊声,还有偶尔传来的战马嘶鸣。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军官拿着名册,逐个检查新兵的身体:“身强体壮的,去前营当兵;体弱的、有手艺的,分去后勤 —— 伙房、马厩、修械所,自己选!”
轮到叶青云时,军官上下打量了他一番,见他身材单薄,肩膀还因为之前的伤微微倾斜,皱了皱眉:“你这身子骨,连弓都拉不动,去伙房吧!正好伙房缺个烧火的,要是敢偷懒,军法处置!”
叶青云松了口气 —— 能去伙房当伙夫兵,至少不用直接面对战场的刀光剑影,活下去的几率也大了些。他跟着一个姓刘的老兵,来到了伙房所在的帐篷区。
伙房的帐篷又大又旧,里面堆满了柴火、粮食和厨具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油烟味和粮食的霉味。刘老兵把他带到一个灶台前,扔给他一把破旧的柴刀:“以后你就负责烧火、劈柴,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,天黑了才能歇着。记住,伙房的规矩:少说话,多干活,不该问的别问,不该看的别看,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”
叶青云点点头,接过柴刀。刀把上的木纹已经被磨得光滑,显然用了很多年。他看着眼前的灶台,又想起了吴店村家里的土灶,想起了王二妮煮的野菜粥,心里一阵发酸。
当天下午,他就开始了伙夫兵的生活。劈柴、挑水、烧火,这些活虽然累,但对他来说不算太难 —— 在吴店村时,他也帮着李道然干过不少农活。只是军营里的活计更重,每天要烧几十人的饭,劈的柴堆得像小山一样,挑水要走几里路去河边,一天下来,他的胳膊和肩膀都酸得抬不起来,旧伤也隐隐作痛。
晚饭时,他端着一碗稀粥和一个黑乎乎的窝头,坐在帐篷外的角落里吃。粥里几乎看不到米粒,窝头硬得硌牙,可他还是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—— 他知道,在军营里,能有口饭吃就不错了,要是吃不饱,根本没力气干活。
远处的天空泛起了暗红色,那是夕阳的余晖,却让他想起了官差说的 “边境战事吃紧”。他摸了摸怀里李道然给的木叉,又想起了王二妮塞的半块红糖,心里暗暗发誓:不管多苦多累,一定要活下去,等战争结束,就回吴店村,回到养父母身边。
夜风卷起地上的尘土,吹在他脸上,带着几分寒意。叶青云裹紧了身上单薄的衣服,看着远处军营里亮起的灯火,心里充满了迷茫,却也有一丝微弱的希望 —— 至少他还活着,至少他还有回去的念想。这一纸征兵令虽然让他离乡背井,可只要活着,就总有机会再见亲人,总有机会把这个家重新撑起来。
暮色吞残日,黄河抱夜流。涛声撞岸石,月色满篷舟。
风过芦摇影,星垂水映秋。枕边听浪起,一梦到边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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