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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父亲被带走时,只穿一身素白中衣。母亲扑上去,被军士推开。我躲在廊柱后,看见雪光映着父亲的脸——没有愤怒,没有哀求,只是平静。他回头望了一眼府门上的御赐匾额‘忠孝传家’,淡淡笑了笑。那笑容,我记了一辈子。”
接下来的记述冰冷如铁:刑部会审、三司共议,定罪“通敌”——证据是林家书房搜出的几封“北狄密信”,笔迹与林维翰有七分相似。朝中曾有三位御史力辩其伪,半月后,一人外放瘴疠之地,两人“告病还乡”。
永隆十八年春,林家二十五岁以上男丁皆斩,女眷没入官婢。那座百年朱门贴上了刑部封条,匾额被撬下时,摔成了三截。
“后来我才知道,”林清轩写道,“所谓‘密信’,是父亲门下一个幕僚的手笔。那人收了江南某世家三万两白银,事成后携银潜逃,三年后死于扬州赌场,浑身无一块好肉——据说是赌债未清,被活活打死的。你看,三万两,就能买一个清流名臣的命,买一个家族的覆灭。”
陈瀚之读至此处,搁笔长叹。他翻出刑部旧档中那几封“密信”的临摹本,与林维翰历年奏疏笔迹对照——连他这个外行都看得出差异:林维翰的字筋骨内含、收笔凝重,密信却浮滑轻佻,起笔多有不该有的尖锋。
“如此粗劣的构陷,当年满朝文武,真无人看出?”年轻编修愤然。
陈瀚之摇头:“不是看不出,是不愿看。那时江南豪族把持朝堂三成要职,盐税、漕粮皆经其手。林维丈田之议,是要割他们的肉。利益当前,真相便不重要了。”
他继续落笔,如实记录:
“永隆十七年冬,林氏以‘通敌’罪覆。朝野私议,多以为冤。然帝信权臣,三司附议,遂成铁案。林家百年清誉,旦夕焚毁;十五男丁戮于市,妇孺流散。时有民谣:‘朱门高,朱门深,朱门之下骨森森。今日座上客,明日刀下魂。’”
写至此,陈瀚之特意加了一行小注:
“此案后三年,江南核田之议罢,豪族新增隐田四十万顷,皆未入册。国库岁入盐税反减两成。”
这是史官的匕首——不直接说“冤”,只摆出后果。让数字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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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微光篇:废墟之下,草蛇灰线
林家倒后,故事并未结束。
女眷没入官婢,其中便有林维翰的幼妹林婉,时年十七。她被发配至浣衣局,三年后病重濒死,管事太监怜其才学,暗中将她送至京郊某处庄园“养病”——那庄园的主人,竟是当年力辩林案的一位御史的门生。
“我在庄园活了十年。”林婉晚年曾对采集旧事的史官口述,“种桑、养蚕、织布,手粗了,心却静了。夜里偷读带出来的家藏诗书,才明白父亲兄长当年坚持的是什么——不是虚名,是‘真实’。田亩要真实,税赋要真实,人心也要真实。可这世道,最容不下的就是真实。”
永隆三十一年,新帝登基,次年改元“景和”。景和帝幼时曾受林维翰启蒙,即位后第一道密旨,便是暗查林案。时机微妙:当年构陷林家的江南豪族,因贪墨漕粮引发民变,已成新帝眼中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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