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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库奔过来,大着胆子抱住孙志新的脖子:“毕达拉察阿苏,我要吃血肠。”
“叫吉玛。”
吉玛是弟亲里的称呼,娶的叫鲁玛,嫁的叫吉玛。换个角度来说,就是小攻叫鲁玛,小受叫吉玛。孙志新同学很不幸,被纳鲁随手一划就分到吉玛的群体里。后来孙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划作受方,自然是大怒,扭着纳鲁上演武斗。但那时候已经被人叫习惯了,早已经尘埃落定成了改变不了的事实,只能多做纳鲁几次泄愤,称呼则改不过来。
第17章 盐的来历
“吉玛,今天吃什么?”布库注意到了孙志新烹调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阵不同。
“蘑菇烧肉。”孙志新答道。
今天分配到的肉块比较肥,他才被触动产生这个想法。
以前这家子里吃肉仅是先将兽毛随便刮刮就下肚,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,就是留下无数的毛根、毛桩……他们能吃,孙志新可不行。他的步骤是先将肉块去毛,再放到火上去将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烧成黑焦色,既是除掉毛根、毛桩,也为了后一步的上色。然后再拿到河边洗净,切割成小块。这个过程不太容易,关键是生产工具太落后,用石刀来对付它们着实费时费力。
切着手底下软绵绵不着力的肉块,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无比怀念原来时空家里的劣制菜刀。就算是为了省钱买的劣质菜刀也比石刀强一万倍。这哪是在切割啊?根本就是在锯,又像是在磨,没准儿扑上去咬两口都比这个强。
纳鲁在帐蓬里等了孙志新半天不见回来,不免心里担心。出来寻他时看到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和肉块搏斗,忍不住笑了一阵,接过石刀将它切割成孙志新要求的小块。纳鲁可是个孔武有力的武夫,石刀再钝也耐不住他力大。孙志新看得泄气无比,难怪自己会老是被他压,这武力值就不在一个级数上……
回帐蓬将肉块扔进锅里翻炒,待煎炒出肥油以后再放少许盐,放进撕成小片的蘑菇进去炒香。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,肉色变成金黄并整体卷缩。这时再加第二次盐,再将洗净的蘑菇放进去,加上水,一直加到刚到淹没到整锅食材,才找张大叶子来锅口盖住,让它们在里面慢慢焖。
在整个焖制的准备阶段,冒出的香气就引得父子三人口水直流。那香味跟往常闻到的又是不同,是一股子浓重的油香,和着肥油煎炒过后的蘑菇香气,简直又香又浓,让人开始无尽想像锅里的东西做好了后吃到嘴里的真正味道。
奥格开始情不自禁的对孙志新的做饭手段佩服无比,倒不敢再去招惹他,就怕吉玛生气不肯做饭,又要倒回去吃布库做的可怕东西。
布库见孙志新并不排斥自己亲近,一个劲儿搂着孙志新脖子叫吉玛。可怜娃孙志新没听懂,叫一声便应一声,只当是什么很随便的称呼,更加坐实的了吉玛的位置。
纳鲁则在看孙志新炼制的盐,用手指拈起它放到两个手指头间搓动,又放到嘴里尝了尝,确认它就是盐。和原先食用的相比,它已经略微显出晶体粉末状的外形,虽然还因为含着杂质而泛黄发灰,模样又比精制之前可爱许多,微微显露出它原来该有的样子。而且味道浓咸,把原来苦涩的咸腥的味道大改,味道变得纯正许多。
“这个还是盐?”
孙志新点头:“我用透析法……呃,我把原来的用水煮,盐水倒出来,把泥沙去掉,再把盐水倒回去煮干,多来几次就做成了这样。它可比原来的粗盐味道好得多。”
纳鲁把指尖的盐放回去,惊异的看着孙志新:“你懂得真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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