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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太笨了,他都记不住那首诗怎么念。
“一起回家?”
林子成被李富贵逗得一下子笑了出来,“哦,你说的是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吧?”
李富贵听得眼睛亮了亮,他点了点头,“嗯,没错,就是这首诗,这是什么意思啊?之前玉棠给我念过。”
林子成耐心地跟李富贵解释,“这首诗啊,叫《桃夭》,是一首贺婚诗。”
“祝福即将出嫁姑娘未来和夫家和睦相处,安顺和美。”
林子成怕李富贵听不懂,就逐字逐句地解释成简单易懂的大白话给李富贵听。
李富贵一边听一边心中惊讶。
他想,原来这么短的一句话可以表达这么多意思啊!
难怪媳妇这么爱读诗呢。
李富贵想,要是他也识字,能看得懂这些诗,那会不会跟媳妇多一点话题呢?
于是,李富贵听得格外认真,手托着下巴,生怕错过林子成的一句话。
林子成瞧见李富贵那听得眼睛都看直了的模样忍俊不禁,然后继续给李富贵讲解起其他诗来。
大榕树下,二人看起来格外的亲昵。
不远处阴影下,沈玉棠负手而立,风扬起他身上的衣袍,垂落于腰侧的手慢慢地攥紧了拳头,冷清的眸子中倒映着大榕树下那个眼睛发亮,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对方话语的少年,看见少年眼里的亮光,沈玉棠心中莫名的不快,寒意在眸子中涌动。
当天夜里。
烛光如豆,沈玉棠静坐在烛台下提笔练字。
李富贵跟煤球一块躺在躺椅上,盯着屋顶好半天,想了好一会,这才从躺椅上爬起来,朝沈玉棠望去,鼓起勇气,小心翼翼地问,“媳妇,你能不能教我识字?”
沈玉棠写字的动作忽然一滞,笔尖的墨在纸上缓缓晕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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